第234章 議罪銀,免死金牌有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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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和珅正是滿足了乾隆的這種需求。

總的來說,和珅是一個對金錢有著敏銳嗅覺的人。

他以契約精神和精確計算為原則,通過各種方式開辟財源以滿足乾隆的需求。

他的經營天才和對金錢的熱愛使他成為了乾隆的得力助手和財富源泉。

然而,他的成功也離不開乾隆晚年的特殊心理需求。

正是這種相互依賴的關係,使得和珅在乾隆朝中地位穩固、富甲一方。

在乾隆統治後期,和珅爬的有多高,後來就跌的有多重。

這其中,與乾隆晚年的兩個極為突出的矛盾問題密切相關。

乾隆在位期間,一直秉持著獨攬大權政治信條。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加,乾隆的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對於繁瑣的政務處理起來愈發吃力。

這就引發了第一個矛盾問題。

此外,乾隆麵臨著的第二個矛盾,則是不斷滋長的物質需求與不斷增加的百姓肩上的負擔之間的衝突。

麵對這兩個矛盾,議罪銀的製度應運而生。

這是在特定曆史背景下,完全由和珅運作出來的產物。

議罪銀製度最初源自對官員俸祿的扣除,作為對那些犯了輕微錯誤官員的懲罰手段。

然而,隨著乾隆中期施政日益嚴格,執法力度不斷加大,他也覺得,那些議罪銀數額太小,根本起不到任何警示的作用。

因此決定在原有基礎上加重處罰力度,議罪銀的數額高則萬兩白銀,自此以後正式改為“議罪銀”。

乾隆的初衷,是希望通過這種手段,讓那些犯錯的官員肉痛一下,以示警戒。

然而,和珅參與進來後,卻從中發現了新的妙處。

他巧妙地繞開了吏部和戶部等原有機構,將議罪銀製度化,並將罰銀直接納入到了乾隆私人的口袋。

既然是給皇帝的銀兩那數量自然也是不好做記錄,為皇帝帶來了豐厚的收入,同時也變成了一筆糊塗賬。

乾隆看著自己的口袋一天比一天的豐盈,竟然鬼使神差的答應了和珅的要求。

並將罰銀的懲罰範圍更進一步的擴大化,大錯誤懲罰也就罷了,可偏偏連奏摺當中的錯彆字,也要被懲罰。

而這也似乎變成了一條直接給乾隆送禮的最佳通道,所以有的官員甚至會故意寫錯幾個字,主動繳納銀。

例如,河南巡撫畢沅因捉拿逃犯不及時,不僅冇有狡辯,甚至還主動請罰兩萬兩白銀;陝甘總督勒爾謹則因失察客商,導致玉石被走私,主動請罰金四萬兩。

這些大臣以小過而甘願承受重罰,既表明瞭對自己要求的嚴格,又為皇帝小金庫的充實立下汗馬功勞。

然而,議罪銀製度並非為官員自願交納而設立。

那些手頭並不寬裕的官員們為了交納議罪銀,不得不搜刮民脂民膏。

這些錢財本應屬於百姓的財產,卻因官員的失誤而被罰冇。

乾隆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並未加以製止。

相反,他隻關心自己的財源是否充足。

麵對這種局麵,許多官員紛紛感到無奈。

他們不得不被動地交納議罪銀,以避免因小過失而遭受重罰。

自從議罪銀製度化後,眾位議員大臣們紛紛發現自己的荷包不禁隨時要麵臨著紅利的懲罰。

而且還要麵臨和珅的半路攔截。

他們時刻擔心犯錯被罰,而罰金的多寡往往取決於和珅對官員家產的估量。

例如,巴延三因轄內百姓譚老貴自縊身亡而被罰八萬兩銀;而特成額同樣因轄內老百姓餘方得自縊而被罰兩萬兩。

這種不公平的處罰讓許多官員倍感苦澀。

他們感慨道:這就是‘康乾盛世’,其實質卻是百姓們承受著沉重的負擔。

儘管有部分官員對議罪銀製度表示感激,如前內務府總管西寧因辦理不善導致商人拖欠款項而被罰八萬兩。

而西寧不得不砸鍋賣鐵來湊這筆錢,對此還要感恩戴德,畢竟保住了這顆項上人頭。

然而,這並不能掩蓋該製度給百姓帶來的沉重負擔。

在清朝晚期,議罪銀製度成為了一項引人注目的政策。

在和珅的巧妙操作下,這一製度為皇帝的國庫帶來了可觀的收入。

據《密記檔》記載,僅僅隻是十三年間,重大的議罪銀案多達六十八件,平均每年就有五件。

涉及的官員涵蓋了各個級彆,從督撫到佈政使、鹽政、織造與關差等,

其中督撫認議罪銀的比例相當高,約每三個督撫中就有一人繳納議罪銀。

這些官員因各種小過錯需交納的議罪銀,少則萬兩,大部分都在三萬兩左右,最多的一次甚至高達三十八萬四千兩。

乾隆對議罪銀製度的推行充滿了信心,他認為這能警戒官員不要走向貪腐。

然而,曆史證明這項製度實際上卻是弊大於利。

首先,貪腐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事情,如今所麵臨的情況便是,個人從貪腐中所得的利益,與給國家造成的損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儘管乾隆晚年從議罪銀製度中得到了幾百萬兩的零花錢,但這給大清朝造成的損失卻要以億萬計。

其次,所謂的“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

花錢的時候倒很是享受,對於那些主動繳納罰金的官員們,乾隆自然也不好再有其他的懲戒。

許多本應受到嚴懲的官員,隻要交納的議罪銀數量足夠多,就順理成章的可以免罪。

這使得議罪銀製度實際上失去了懲戒作用,反而變相的將貪腐合法化,儼然,乾隆便成為了這場貪腐行動當中的保護傘。

相當於將免死金牌打上了價錢。

此外,這一製度甚至促生了貪腐的恒生,那些原本就是貪腐得來的銀兩,被繳納上去。

那些貪官口袋裡的虧空自然也要有人買單,而買單之人便成了最底層的老百姓。

有時候,因為議罪銀實在太多,就算是貪腐下來的錢,也依舊無法支撐。

無奈之下,那些貪官便貪得更多,將自己的矛盾完全轉嫁給老百姓的身上。

那些犯罪的官員們,甚至還以這樣的名目來光明正大的獲取議罪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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