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什麼,你居然說他是一個神經病?

在這次的案件中,所麵臨的挑戰非同小可。

僅憑目前係統能提供的證據,顯然遠遠不夠。

薑勤猶豫不決,一方麵是他至今為止保持的百分百勝率,另一方麵則是誘人的3000積分獎勵,這些積分足夠他兌換更高的技能熟練度。

經過深思熟慮,薑勤做出了決定。

“任務接受確認。”

隨著證據空間的消失,他的意識迴歸現實。

薑勤轉向馮軍和白玉蘭:“我願意接下這個案件,至於律師費……”

白玉蘭帶著擔憂打斷:“薑律師,能否考慮減少一些律師費?我們家……”

這對夫婦多年來為女兒的案件奔波,既耗費了大量金錢,又投入了所有精力,家底已經基本上被掏空。

如果薑勤堅持高昂的律師費……他們可能承擔不起。

柳菲也加入對話:“是的,薑律師,他們老兩口這些年都不容易困難,你看能不能減免一部分律師費?”

麵對他們的請求,薑勤不可能提出過高的要求。

畢竟,有的律師打官司為名。

對於這種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有的律師甚至願意免費辯護。

而有的律師更看重利。

薑勤顯然就是第二種。

他開口要價:“律師費十萬!”

這個價格讓在場的每個人都驚訝不已。

內心不禁歎息:“得了……剛纔所有的鋪墊,似乎都白費了。”

但薑勤接著說:“不過,你們不用擔心這筆律師費。

如果案件進入庭審階段,而我們勝訴,法官通常會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師費。

屆時,你們可能還會獲得一筆可觀的賠償。”

這讓這對老人頓時喜形於色。

“真的非常感謝薑律師。”

但薑勤並冇有過分承諾,他擺手說:“先彆急著感謝我,關鍵是要贏得這場官司。”

他又問吳永新:“按理說,這個案件發生在都江市,為什麼現在會轉移到望北市審理?”

吳永新解釋說,他心裡已經認定,這位出書的人就是凶手:“這個‘凶手’犯案以後逃到瞭望北市,在那裡居住了多年。

此外,他的書也是在望北市出版的,警方因此在當地對他提起訴訟。”

薑勤點頭,原來是這樣。

“那他現在在哪裡?在看守所嗎?”

柳菲之前提到,凶手釋出視頻後,警方立即將其逮捕。

“我想去見他。”

關鍵是,即使是薑勤,所掌握的證據也寥寥無幾。

他希望通過‘細緻入微’觀察凶手的臉上微表情,並結合書中內容去判斷他是否說謊。

吳永新無奈歎氣。

柳菲也搖頭。

馮軍和白玉蘭低下了頭。

這幾人的反應,讓薑勤和李斌感到困惑。

薑勤追問:“出了什麼問題?”

吳永新揭開了案件的關鍵難點:“那個‘凶手’,他現在不在看守所。”

薑勤的瞳孔突然收縮。

不在看守所?

他和李斌對視一眼。

警方已經將嫌疑人逮捕,他怎麼會不在看守所呢?

難道這個嫌疑人有特殊能力,能從看守所逃脫?

這種情況通常隻在電影或小說中出現。

難道在現實中也可能發生?

李斌的好奇心被激發:“那‘凶手’現在到底在哪裡?”

柳菲解釋:“他現在就躲在精神病醫院!”

薑勤皺眉。

他剛剛閱讀過案卷,看過嫌疑人的資料,這其中並冇有提及對方是精神病患者。

難道資料有誤?

他開始懷疑。

或者,這個人可能在裝病。

他更傾向於後者。

吳永新補充說:“這個人有精神病史。犯案後不久就到望北市發病,並一直在當地的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我們一直都找不到他的一個重要原因。”

柳菲補充:“他最近一次出院是三個月前,就在那時他出版了那本書,並在網絡上釋出,這是最近一個月的事。

警方逮捕他後,在看守所進行了詢問,但冇有得到有用的線索。

這個傢夥很狡猾。

警方試圖用熬鷹戰術對其進行‘逼供’,但他突然發病,連說話都變得語無倫次,在看守所甚至出現自殘行為。

無奈之下,望北市警方隻得將他送回原來的精神病院進行救治。”

吳永新拿起一支鋼筆,在桌上敲了敲:“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現在有專人全天候看守他。”

薑勤深深歎息。

聽完這兩人的介紹,他對這個案子的複雜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難怪在嫌疑人被捕後,檢察機關遲遲未對他提起公訴。

難怪柳菲找到他,希望他為馮軍和白玉蘭辯護。

原來他們所指控的“罪犯”竟然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如果他真的是精神病患者,那就需要考慮他當時犯罪時是否處於病髮狀態。

畢竟,刑法規定,某些類型的精神病患者在發病期間,對他人造成的不法傷害,可以免於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這個嫌疑人是否真的患病,還得薑勤親自見過才能確定。

他不相信對方的偽裝,能逃跑的過他的眼睛。

薑勤堅持說:“我還是想親自見見這位嫌疑人。”

吳永新思考後說:“那好吧,一會我也陪你一起過去,正好我也想看看這次,還能不能再問出什麼有用的資訊。”

柳菲搗鼓了一下手機:“那我也跟你們一起去。”

她按下確定鍵,一條訊息在v博平台上釋出,標題是‘‘瘋女人案’薑律師再次出手,法庭上審判的,直擊南都大碎石案‘凶手’的內心。’

很快。

詞條訊息一經發出,便立刻迎來了海量的留言與點讚。

“真的是那個薑勤薑律師?”

“我的天!”

“薑律師再次出手,上次的庭審我還冇有看夠!”

“什麼?!居然是當年南都大學的那起案子?”

“當年那起案子我可是聽我爸媽說過,愣是嚇得當年他們那一代人,整整一個月不敢吃豬肉!”

“凶手被人找到了?是誰找到的?控製住冇有?這種人可千萬不要把他給放出來啊!”

“等等……審判的地點在哪裡?”

“望北市!怎麼會是望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