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菲點頭。
她拿出手機,操作一番之後,要了薑勤的v信新增好友:
“視頻我給你發過去了,由於考慮到公眾輿論以及案件的影響,在作者上傳視頻的二十四小時之內,警方就要求平台主動刪除了那條帖子。”
薑勤點開視頻,李斌將腦袋湊了過來。
裡麵的內容是一段對話。
一個男人獨自坐在一間光線有些昏暗房間之中,看不太清他的臉。
那個男人在講述完自己當年這件事情的殺人經過以後,視頻的結尾忽然說:
“我本以為,這個案子警方一定會將我找到,到最後將我繩之以法。
可我萬萬冇想到,當年辦案的警察居然這麼fw,一晃十八年過去了……
十八年啊!
他們居然連個嫌疑人都是誰都還冇理清……
你們真的是太令我失望了……
冇辦法,我隻能將它寫成了小說,我要把我這輩子最深愛的女人,記錄在我的小說裡,我要讓她永遠的活在公眾的視野……”
挑釁!?
這就是**裸的對警方、對法院、對社會公眾的挑釁!
行跡之卑劣令人髮指。
這簡直就是在挑戰警方,在挑戰社會道德的底線。
毫不誇張的說,這種人一旦被抓起來,就算是被槍斃個一百回那都不為過!
就連李斌這個涉世未深的學生,看到這個視頻以後都恨得牙癢癢:“這也太囂張的吧!”
“殺了人你還有理了?”
“這我看啊,這種人就應該馬上抓起來槍斃!”
“審都不審了!”
聽到這,薑勤微微有些咳嗽,白了李斌兩眼。
瞧瞧你說的這都什麼話?
你當這是什麼地方?
這是法院!
這是檢察院!
什麼叫審都不用審了?
你當法律是個什麼東西?
最主要的是……人家吳永新負責這個案子的檢察長,此時此刻還跟他們一起坐在這間會議室裡啊!
薑勤當時就低聲嗬斥道:“閉嘴!”
吳永新聽完笑笑:“沒關係的,當初我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跟他的反應一樣。”
他指了指李斌。
“這個案件的嫌疑人,實在是太囂張了!”
馮小青的父親馮軍,在剛纔薑勤看視頻,聲音外放的時候,底下那一雙手,就緊緊的攥到了一起。
太陽穴上的根根青筋凸起,好似下一秒就要撐破。
馮小青的母親白玉蘭在低聲抽泣著。
她本以為這些年眼淚已經流乾。
但每每聽到與自己女兒慘死的案子相關的事情,還是忍不住的落淚。
柳菲給白玉蘭遞過去一張紙,安慰道她說:“忘了跟你們介紹。”
她也知道薑勤的樣子看起來太過年輕,所以現在開始為薑勤背書。
“這位薑律師,是剛從都江市紅圈所離職的律師,現在正在開自己的律所,業務方麵你們可以放一百個心。
他近一個月以來,處理過開庭審理的案子,勝率基本上都維持在百分之百。
尤其是最近都江市一起叫做‘瘋女人案’的案子,也是由薑律師替被告人辯護。
他在法庭上的精彩辯護,還原了整個案件的真相,最終讓八名被告,在法庭上被法官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她又瞟了一眼李斌的方向,這李斌心裡當時就咯噔了一下。
心想:“我說漂亮姐姐……你也不用每次都拿我舉例吧?”
“上次那個案子本身都已經夠丟人了。”
“老子現在特麼學都已經不上了……”
“你這薅羊毛,也不能逮住一隻羊使勁薅啊?”
李斌的臉,當時就紅了。
而柳菲卻不管不顧:“坐在薑律師身邊的,就是當時那起案件的被告人之一。”
“他到現在能出來,這本身就是對薑律師業務能力的最好證明。”
李斌心想果然。
果然這位漂亮姐姐要cut自己。
他的臉當時就更紅了。
馮軍、白玉蘭當時還冇反應,倒是坐在一旁的吳永新率先開口:“哦……原來你就是都江市那起‘瘋女人案’的被告方辯護律師啊?”
“那場庭審我看過了,整個辯護過程非常精彩,我們望北市法律界,有不少同行都聽說過你……”
薑勤笑了笑,謙虛的以示迴應:“哪裡哪裡,隻不過是前期準備工作比較充足罷了。”
心裡卻是在想:“這名氣大有什麼用?案子、案子、案子,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他現在還不是冇有案子可接?!
一看到都江市晚報記者,還有負責他們這個案子的檢察長,都似乎對這位年輕的薑律師讚賞有加。
馮軍、白玉蘭老兩口就小聲嘀咕:
“要不然,咱們這個案子就交給這位律師去接?”
馮軍還有些懷疑:“他這麼年輕能行嗎?”
白玉蘭搖搖頭:“我覺得還是要試試,這麼多年過去了,咱們女兒的死……也是要有一個交代了,並且這人,還是那位記者同誌推薦……”
老兩口商量了一陣,最終決定,請薑勤作為他們這個案子的委托律師。
他們的委托一發出,薑勤的腦海之中很快就想起了係統提示音。
“叮。”那聲熟悉的係統提示音。
“檢測到新的任務:馮小青案。”
“完成任務獎勵,3000點積分,請問宿主是否接受。”
薑勤當時整個人就懵逼了。
3000點積分?
根據以往經驗,一個案子任務獎勵最多也就1000點積分。
並且上次他在屬性麵板加點,這本身就所剩無幾。
現在居然一下子就要給他送3000點積分,怎能不叫他激動?
但是他並不著急立刻就接這個案子。
他又打開證據空間,仔細閱讀了一下卷宗。
按照他的想法,積分越多,則代表著這個案子辯護難度越高。
3000點積分不可能如之前的案子一樣,這麼好掙。
然而事實也的確是如他所料想的那樣。
打開卷宗,在係統更新過後的卷宗裡檢視了半天。
即使是用積分兌換,得到的也全部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證據。
或者說,都不是一些直接就能將對方定罪的證據。
這些證據要是上了法庭,不是冇有被告方律師辯護的角度。
甚至可以說,如果被告人要是在法庭上當庭翻供。
那他從係統裡得到的這些證據,就不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