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與張墨一同去了首都大學,臨行那天,張先生道:“男兒有淚不輕彈,你們此行,多多寄回書信就好。”

大學四年飛速閃過,我學的法學,畢業去了一所律所實習。而張墨也從實習老師轉了正。

是傍晚,我與張墨牽著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們聊春花雪月,到家長裡短,聊未來,聊第一個孩子的姓名。

他從懷裡拿出一個娃娃,那娃娃比我小時候的那個還要好看。

“阿一,這個娃娃送給你的。”

他將我丟去的童心就這樣捧給我,神色溫柔。

突然從暗黑的小巷跑出一個持刀的歹徒,就朝我刺來。

張墨丟掉娃娃,眼疾手快擋在我前麵,卻被歹徒一刀刺入腹部。娃娃也四分五裂。

歹徒也慌了,“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衝過來的!”

我卻無暇顧及,我捂住張墨的腹部,可是這血為什麼怎麼捂都止不住?

現在正是傍晚,路上無人,我找不到人求助。

歹徒不知何時已經不見了蹤影。

我隻能在黑暗中無聲哭泣著,我才驚覺我是這樣渺小。

“阿墨!阿墨!阿墨你撐住,好嗎?不要丟下我。”

張墨的手沾滿了他的血,說出了最後一句話:“阿一,對不起,我食言了。”

“阿墨!阿墨!”

我喊著他,我期望他像從前在張家那樣,隻要我喊,他就會笑著出來。

可我隻能感受到張墨在我懷裡漸漸失去體溫,直至冰冷。

——

“林一女士,節哀。”

我抱著染血的娃娃殘肢,無神地抬起頭,見到是警察,我連忙抓著他的手。

“警察同誌,歹徒找到了嗎?是誰?為什麼要殺張墨?!”

“林一女士,歹徒找到了,目前正在口供。請稍等。”

現在我已經無法想象到我拿到口供時的心情,甚至覺得難以想象。

大概意思就是,歹徒受人指使,隻是想嚇一嚇我,要點錢。卻冇想到張墨撞了上來,失手殺了他。

這隻是一場陰差陽錯。

更無法想象到,警察帶著弟弟走進審訊室的場景。

我聽到了弟弟對我的控訴:“憑什麼當年被賣的不是我?憑什麼她能過上好日子,我卻要在那個破舊的家裡吃糠咽菜,穿補丁衣服?”

“她以為資助我讀書,是在做好事?奶奶說了,這是她應該做的!”

“隻是想跟她多要點錢,居然一分不給?我賭點錢怎麼了?”

後麵還有一些話,我已經聽不進去了。

我冇想到幕後的始作俑者,居然是小時候我討好的弟弟,是追著人牙子的車摔倒還要追著的弟弟。

我打斷弟弟,走進去,用看死人的目光看著他:“林小寶,你等著法律的製裁吧。”

我從來冇想過,我畢業接的第一個案子的被害人,是我的丈夫。而殺人凶手,是我的弟弟。

我隻希望用畢生所學,送弟弟下去與阿墨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