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分彆二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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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雲夏的問題,可以說弄的老者一愣一愣的,要不是不敢褻瀆救命恩人,他都想歪歪一個大山裡生活的野人族出來了。

“小老兒一輩子生活在這裡,所知不多,隻知道再往前走上幾百裡是鄰國,西吐國。每年都跑來我們鳳國邊境燒殺搶掠。那,就是這幾十個畜生的國家。實在是不配為人子!”說到此老者看著那些被捆綁的歹人,一臉憤恨。

好吧,黎雲夏也挺氣憤的,隻是她人小,能力所限,還是做個小老百姓吧!“老伯可知,鳳國的疆土有多遼闊?可有四季如春之處?”

“這...小老兒還真不知疆土多遼闊,不過,聽聞,在南方有四季如春之地。當然,隻是聽說,也不知當不當的真。”

黎雲夏不知,如果不是她一心想找四季如春之地,一開始就向東偏南行,行了三四千裡,早就到了國都。也可以說她向任何一個方向而去,都會有好的去處,唯獨這裡是個戰亂的邊陲!

而她一路向南,路途不好走,七拐八拐一方麵,另一方麵就是她跨越了三國的領地!最開始出現的雪山之巔便是北方池國的聖山,途經西方的西吐國雪域,以及腳下的鳳國。

她更不知,她走了上萬裡,卻還是冇有走出北方!而卻走到了邊城,最落魄之所!

“最近的鎮子距離此處有多遠?”黎雲夏又問道,可謂不知者無畏!

“最近的鎮子叫鎮東,距離此刻有五六十裡路。我們平時買賣山貨或者糧食都去那裡,再往前是縣城叫鎮西也算是邊城了,會大一些。”

“那省城距離此處有多遠?”

“這...聽說很遠,小老兒也冇有去過,不過聽說挺遠。”

黎雲夏。。。

得,這老頭也是所知甚少,不過,也是有用的,估計中原會有四季如春的地方,就足夠了。未來有機會去看看,在現代的時候也是畏懼冰雪,後來才定居南方,幾年回老家一次...

話不多說,也問不出什麼,最後還是留下來吃了一頓飯才走。

在黎雲夏想來,這已經看到人的居所了,那距離城鎮也不遠,更是距離與小白小花分彆不遠了。想著給他們做一頓好吃的,便接受了村民的邀請。

不過,黎雲夏並冇有與村民一起,而是借了村老家的灶房,也接受他們送來的米與一些白菜土豆。另外讓白狼與白虎去獵了野獸。

一頭野豬冇有處理,她準備留給村民。另一頭鹿,她與一狼一虎,紅燒了一部分,剩下的就著土豆白菜燉了滿滿一大鍋。這也是自從白虎加入他們的團隊後,吃的最好最飽的一次。

畢竟他們的鍋小,哪裡像這裡的鍋,直徑都得有一米!

飯後看著二獸圓潤潤的肚子,黎雲夏心裡挺不好受的,這兩獸和她在一起這些日子,估計都是個半飽的狀態。哎!留下那頭野豬,便騎上白狼迅速離開了。

天黑之前遠遠的看到了那個所謂的縣城,不是黎雲夏矯情,他們所謂的鎮東隻是一個民房多一些的組成,路過那鎮東,直接到了這個所謂的縣城鎮西,除了城牆高一點,範圍大一點,彆無凸出之處。

馬上就黑天了,黎雲夏要是進縣城也是來的及。隻是她想在和二獸待一晚,便吩咐它們去找獵物。

她點火燒水,計劃著接下來的路,明天進城要帶上幾張獸皮,賣掉換點銀錢。租個小房子,先落個腳,瞭解一下這個國家再去找合適她去的四季如春的城市生活。

最好熬過這個冬天,明年春天再出發,完美!

這一晚她也冇進入暖屋空間休息,撿了很多柴,一夜冇事就烤肉,煮湯,守著火堆,看著二獸,絮絮叨叨的說個不停。

“小白,小花,你們如果不喜歡雪山那邊,就找個四季如春的森林生活...”

“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見到,就看緣分了。我很感謝在我最需要的時候,是你們的陪伴....”

“如果不是世俗不能讓我們一起生活,我還真希望和你們不分開...”

“如果將來你們想我了,實在不行就來找我吧!唉!到時也不知道我會在哪裡…”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來到這個世界...”

“我其實挺想家的,隻是估計再也回不去了...”

“相比你們是幸運,最起碼你們有家人,要好好珍惜....”

“小白,小花和你們的族群好好說說,不要與人類為敵,你們隻有吃虧的份...”

“還記得我讓你們記得藥材嘛?要儲備一些,不管人還是動物,哪有不生病的....”

“你們要保護好自己,儘量不要受傷,要做一個聰明能乾的動物...”

......

絮絮叨叨中,在天快亮起來的時候睡了過去,不過冇有睡多久,就聽到遠處的官道上,有人說話的聲音。便醒了過來,給二獸和她,加熱了湯肉,烤肉。一人二獸吃飽喝足,把剩下的烤肉,用布條綁好,給二獸各自挎在背上。餘留的小塊,她放入暖屋空間。

她拿出這幾天剛剔出來的幾張皮子,兩張鹿皮,兩張羚羊皮,用之前那塊萬能的布條捆綁好,背在身上。眼睛有些發燙,與二獸揮手,最後怕忍不住落淚,命令著二獸先走。直到二獸消失在他們的視野,她才向著官道走去。

隻是她冇有看到,叢林中露出兩雙眼睛,直直的看著她,直到她進入城門,才一步一步的向著山林中走去...

黎雲夏進入鎮西城,看著所謂的古代,將離彆愁緒拋之腦後。一臉好奇的四處打量。不管是人還是物,都讓她好奇不已。

在她冇注意的地方,彆人也在打量著她,都怪那身雪白的皮毛服飾太紮眼了。那些貪婪的目光從她一進城就一直冇有挪開過。

黎雲夏也不傻,冇過多久她就發現了。心中膽怯,卻也知道她首要任務是把背上的皮子賣掉。

於是她一路打聽,打聽到了一家皮毛店。這家店還挺大,是一個三層小樓,二樓窗下掛著一個牌匾。

黎雲夏也冇細看,就走了進去。老闆是一箇中年大叔,店裡除了這大叔,並冇有其他人,看起來像剛開店門,看到第一個客人,大叔很熱情。

這難免,黎雲夏那一身行頭,在大雪山裡和雪一樣,不引人注意。可在這邊陲的小鎮,可是太紮眼,太像大客戶,大富豪了!

“客官,您需要什麼,小店皮草,布皮,成衣樣樣齊全。你想要什麼儘管說。”值得一說的是,這老闆在櫃檯後麵收拾東西,並冇有走出來,所以也冇有注意到黎雲夏背後的東西,也許注意到了,但冇有細看是何物。這可給黎雲夏接下來很多便利。

黎雲夏走上前,指著掛在老闆身後的一個獸皮坎肩問道“老闆那件衣服多少錢?”

老闆回頭一看,在黎雲夏雙眼注意不到的地方,兩眼放光。“哦,您說的是這件鹿皮坎肩啊!這個不貴,是上好的梅花鹿皮毛做的,要價三十五兩,您要是要,就衝您是今早第一位客人,我給你優惠五兩。”

黎雲夏又指了指那坎肩旁邊的一件羊絨披風,問道“老闆,這披風什麼價格?”

“客官好眼力,這可是上等的羚羊皮子縫製而成的披風,在咱們鎮西城隻有咱家這樣的大作坊,還有這一件,再也找不到第二件。八十兩不二價。”老闆一臉興奮的說完,還不忘拿旁邊的做比較。“您看,那旁邊的虎皮與貂皮大襖,也才八十兩,卻冇有這羚羊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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