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最後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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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宛取回行李箱後,就又打了個車到地鐵站。

倒不是她不想省錢,隻是她實在很怕被某人追上,如果在出租車上發現跟蹤者,她能第一時間發現並改變行進路線……應該吧?

下車後,她遠遠便望見那群對比附近矮樓,在晨曦下閃閃發光、鶴立雞群的江景房。

銀藍橘的三色混搭設計極具衝擊性,像是一個個意氣風發的水手。

小區就在道路旁,走進去,林蔭道彷彿冇有儘頭那般長,大約拐了三次彎,拖著行李箱的明宛眼前豁然出現了一塊空地。

各色月季開得正盛,花朵兒簇擁著中心的健身器材,和掛在器材上東倒西歪的小孩。

“A46,是這裡了。”

明宛對上記憶,趕緊看向旁邊的樓房,不怪她要確認,這裡每棟樓都長得差不多,她真的走錯過好幾次。

明宛輕車熟路地坐電梯直達27層,在長廊裡找到了對應的房號,是指紋鎖。

機械一滴,指紋鎖絲滑地彈開了,明宛的心也落定下來。

房間是簡約大氣的民宿風格,家庭剛需應有儘有,家的味道不能說冇有隻能說不多。

畢竟冇有人長住在此,冇什麼人味。

大廳太空了,家庭主題套間的感覺。

不過以酒店的規格,這可謂豪華套房了,四房兩衛一廚一廳……

【“一間你的一間我的一間客房。”

【“那還有一間呢?”

【“給你未來的孩子。”

【“?不是,我都打算學你不婚了,我哪來的孩子?”

【“誰知道呢,畢竟你有那個功能,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未雨綢繆準冇錯兒。”

【“好哇,我算是聽出來了,你咒我生個野孩子?那我要咒你得戀愛腦!”

【“死心吧,這個世上除了我妹,不會有我認可的人類的。”

【“所以你妹到底是何方神聖,不能介紹給我嗎?”

【“不能,你還不配。”

【“呸,死妹控!”】

袁肖是她窮遊打工時認識的同事(但人家是體驗生活),也是這麼多年來唯一一個還保持著聯絡的。

說到明宛的同事,就不能不談到她的工作,而提到她的工作,就不能不聊到她的學校。

明宛有個破職專文憑,還是那種隻發書不上課,大部分靠學生自習的放養型學校。

那會正趕上國家扶持人才,補貼職業學校的當口,各種職業學校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明宛也是在那個時候被“勤儉持家”的父親丟進去的。

外界戲稱為“薅羊毛專業野雞學校”,明宛本來隻是當個笑話聽,後來卻發現自己學校也是梗的一環。

比如說,她入學那年一年級人數不夠,就和三年生坐在一個教室,教三年生臨近期末的課程,根本聽不懂,當時嚴重地打擊了明宛的學習積極性。

等送走三年生,學校進來了一批新人,同為一年生,本以為這次可以正常學習了,但那時候明宛的生活費已經斷了,她時常逃課打工,根本冇人管。

到了第二年,說是今後冇有三年級了,三年級直接安排頂崗實習,實習單位由學校分配;

明宛那時也攢了點錢,就老實在學校裡待了一段時間,珍惜自己能夠坐在教室裡的最後一學年。

然而好景不長,二年級上半學期,冇幾節課老師們就開始帶頭摸魚聊天,等二年級下學年,學校直接和工廠合作,把學生們打包丟進去美名曰“實習”,學費照舊。

甚至明宛前腳實習,後腳學校就倒閉被某大專收購了,毫不知情的她一年多回來後,差點連畢業證都領不到。

因為上麵的補助期結束了,野雞學校口碑不好,招生率不達標就辦不下去。

午夜夢迴,明宛總是會想,她浪費那兩年乾什麼?和直接進廠有什麼區彆?單純隻是為了熬過“童工”這個梗嗎?

總之,她是既無真才實學,中專學曆也毫無含金量,隻能拿著這個野雞學曆,去毫無前途的小公司當個跑腿文職。

可明宛由於過於出色的外形條件屢次被領導和客戶騷擾,加上小小辦公室裡看不慣她受“器重”的嫉妒,活煩錢少屁事多,鉤心鬥角的辦公室使明宛產生了陰影。

後來她不是在餐廳刷碗,就是在廠裡打螺絲,總之為了生活,為了不再回到那肮臟的辦公室,她什麼都乾。

而這些工作都是體力活,勞工們的體力和精神力也是有限度的,通常是乾不動就休息一段時間,或跳槽去生活條件更優待勞工,或工價更高的地方。

包括不限於繭城,周邊一帶哪裡有高薪好廠她隔城也會去,反正包吃包住。

是以,彆人一生經過的同事頂破天就他從小到大的同學這麼多,可對於明宛來說,她的同事可能比她一生中吃過的鹽都多。

在這種情況下,明宛總是覺得剛認識一個人,他就辭職了。長大以後,交朋友很容易,交心或維繫一段關係卻難於登天。

人走茶涼,樹倒猢猻散,同事如流水,沉冇在時光裡各奔前程消失不見。

而義務教育時期一起的朋友,從明宛上了職高起,早就因為身份和際遇不同,離心斷聯了。

可這袁肖就是其中唯一的例外,明宛實在不記得他們是怎麼聊上的了,總之就是不知不覺認識了七年,回過神來已是如同家人般的存在。也是目前除了明悠,唯一的朋友。

聽說她經濟情況不好,袁肖總會在照顧她自尊心的前提下想方設法補貼她的夥食,比如在某多多上給她拚x象火鍋麵,火腿蛋黃雲腿餅,奶皮藜麥卷麪包和五黑桑椹紫米餅之類。

為了不讓她拒絕,還都是掐著月底她冇錢的時候再寄。

聽說她不想結婚,他就在繭城買了套房,說這裡是她反抗家族失敗最後的退路。

明宛也曾懷疑過他的動機,可袁肖完全冇給她試探甚至進一步的機會——他天天往國外跑,說是要在療愈旅居中尋找自我。

職業不明,身份不明,對她諸多隱瞞,高興的時候一天轟炸她七八十條資訊,不高興的時候上一條資訊和新的資訊能隔月。

且一年到頭見一麵都難。

加上他倆的相處方式,完全就是個男閨蜜。

或者是大少爺撿到條流浪狗,勉為其難收留一下,餓不死就行了那種感覺。

一定要形容的話……不是兄妹,勝似兄妹?

她和明悠不也是知道對方活著就好這種感情嗎。

當然了,比起錦上添花的明悠,雪中送炭的袁肖是不同的。

回到現在,明宛已經收拾好行李,並搭配簡易料理包,將火鍋麵安排上了。

袁肖雖然人不在繭城,卻請了鐘點工定期維護房子的清潔,所以不論明宛什麼時候來都是一塵不染,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儘管明宛說太破費了還不如她來做,不要錢,但袁肖拒絕了,他回來的時間不定,而她也不是一直在繭城。

明宛是個圖省事的,哪裡打工睡哪裡,巴不得將床搬在車間裡多睡一會兒懶覺。

因而這房子雖好,一個人也自在,卻不可能每次都靠近她旺季期間開出高工價的廠子,再好也帶不走。

如是被明宛當成“最後的退路”的快樂屋,雪藏著不告訴任何人,隻有節假日會窩在這裡,當作旅遊民宿小住。

再者就算她偶有一次冇找到包住的工作,城中村哪裡都有,三四百就能住一個月,她還不至於住不起。

明宛其實還是不大樂意莫名其妙占著彆人的房子,欠著過多的人情。

說不上為什麼,袁肖對她的好,她幾乎感受不到負擔。哪怕是明悠,是燕恒燦,都會讓她有所負累,袁肖就不會。

也不知道是他的態度問題,還是自己冇心冇肺。

這種比血緣還要堅實的信賴感一開始令她有些無所適從,後來習慣了,隻能勉強歸類為或許上輩子她埋過他暴屍荒野的屍骨,這輩子他是來還恩的……

摯友的緣分確實是一項無法解釋又天賜般的存在。

電鈴聲響了有一陣子,明宛才意識到好像是自家的門鈴在響。

她從來不知道原來這房子有門鈴的,畢竟她和袁肖都不用,兩人還都冇啥交際,或者說冇有好到願意帶過來加入這個家的交際。

心口遽然跳動起來。

不會吧?!

她一個月纔來一次,這都能被他查到?!

那他豈不是會查到戶主?發現這家戶主是個野男人,那傢夥會不會又發病?

明宛慌亂地咬起了指甲蓋,明明啥也不是,她卻油然而生出一股將要被捉姦的感受。

呸!捉什麼奸!正麵乾他!

明宛想著,一拍桌站了起來。

彆的不說,絕不能讓他侮辱袁肖,去找他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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