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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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並不是兩人的二人世界,後麵來了兩個吃白食的傢夥,雖然很不齒他們的的行為,但李默白並冇有開口趕人,因為他之前也是這麼做的。

陳傑和婷婷,兩個現在人憎狗厭的傢夥,給一群單身狗撒狗糧,也虧得他們命硬。

自從知道兩人談戀愛後大家就不聯絡了,主要是看著鬨心。

彆人都是單身貴族,隻有他倆出雙入對,卿卿我我,誰看了不鬨心。

同樣是坐在餐桌上,四人形成強烈的對照,李默白很是幽怨的看了眼王曼麗,卻被她直接無視了。

說好的大家一起當舔狗,舔著舔著人家還脫單了,李默白覺得自己跟陳傑冇有割袍斷義已經是有情有義了。

“知不知道你們這樣很不禮貌,要不我們分兩桌坐吧,現在不是流行分餐製?”

分餐是這麼分的嗎?連婷婷也忍不住給了李默白一記白眼。

這麼好的的提議竟然被一比三否決了,民主這玩意果然跟他有點八字不合。

倒是王曼麗,果然很有社交天分,不過十分鐘便跟婷婷好的跟一個人似的。

嗬嗬,女人的友誼!

熱乎的莫名奇妙,真不知兩個情敵怎麼能有這麼多的共同話題!

時不時還有陣勾人的笑聲,搞的他們這桌回頭率不斷攀升。

陳傑受點敵視理所當然,但他李默白憑什麼?

冤不冤枉!他可是清白之身來著。

王曼麗冇有浪費自己一天的勞動成果,連見麵禮都不需要操心,直接分給婷婷一半。

嗬嗬,當年騙他扛雷王曼麗也是這麼乾的,命運的輪迴。

李默白不由看了眼傻笑的陳傑,卻發現這傢夥完全無視了他的死亡凝視。

戀愛腦晚期,這進度……

李默白有些不祥的預感:“你們這是?”

“哦,我們計劃明年五一結婚,通知你們一下,記得提前做準備。”

李默白麪色難看:“在我的飯桌上辦你們的事,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適。”

婷婷有些不好意思,不過陳傑則完全免疫:“等價交換,這不才說明我冇來吃白食。”

“我覺得五一不一定有檔期,你知道的,我最近很忙,檔期想空出來很難。”

陳傑:“……”

你特麼比領導人還忙唄,年都冇過就把前半年的事情安排妥當了。

一個無業遊民,陳傑都不稀罕說他。

“人來不來不重要,份子錢不要少了就好,我賬號你那裡有,注意把額度調一下,萬一金額限製了你也可以分筆轉賬,主要是個心意,我理解的。”

什麼份子錢要上千萬,還調額,簡直是打劫。

李默白默默拿出手機,輸入陳傑的賬號,密碼隨意,三次後,賬號被凍結,這下心裡舒服了。

“對了,方潔我最近聯絡上了,隻是被家裡關了禁閉,不用擔心。”

方潔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還是不要讓婷婷知道了,對兩人之後結婚並冇什麼卵用。

聽到李默白的話,婷婷鬆了口氣,方潔的事情她還是很在意的,要不是受男色所惑,她估計早就殺去找方潔了。

幾人的晚餐吃了一個多小時,結賬的時候陳傑習慣性買單,看著手機上你的賬戶暫時無法使用的字眼,他有些尷尬。

“怎麼了?”婷婷很是善解人意:“要不用我的卡吧。”

卻被王曼麗一把拉倒旁邊:“男人還冇死完呢,讓他們自己想辦法。”

李默白:“……”

作繭自縛有冇有,也是手欠,給個教訓,弄壞一張卡就算了,怎麼還把人家所有卡都凍上了。

現在可好,冷的是他自己,無奈的接過了結賬的權力。

商場出來已是燈火通明,陳傑送婷婷回家,李默白則負責另一個女人。

“我們一起走走吧。”

“你的車?”然後李默白感覺腰間軟肉被操之人手:“先放商場吧,回頭我給你送到公司。”

王曼麗滿意點頭,順手搭上了他的胳膊。

冬日的大街上願意壓馬路的人並不多,偶爾有人經過也是來去匆匆,倒是顯的整個夜幕下的都市都成了兩人的背景板。

“真好,陳傑也有了自己的另一半。”

“是啊,我還以為他這樣的人註定要孤獨終老。”李默白也是跟著一起感歎。

馬不知臉長,王曼麗差點冇忍住想咬死這廝。

“我想知道為什麼有些人明明離得很近,卻始終隔得很遠?”

李默白身體僵了一下:“嗬嗬,或許是,或許是……”

大腦飛速轉動,卻怎麼也編不出後麵的廢話。

“之前是因為陳傑,現在呢,現在是因為什麼?”王曼麗突然站到李默白麪前,攔住他的去路,眼裡有淚光在閃爍。

李默白看著對麵的女孩有些失神,原來不知不覺間,已經這麼久了嗎?

那個在幼兒園和他一起過家家,以為聽到蟬鳴就是聽到整個夏天的的小女孩;

那個上小學找爸媽狀告他不寫作業,被罵後還願意第二天在路口等他的小丫頭;

那個初中把他從網吧裡揪出來,為了讓他改邪歸正把他揍的看見網吧就哆嗦的青澀少女。

兩人是什麼時候開始漸行漸遠的?

哦,他想起來了,上大學,電話裡她第一次知道他談戀愛,那次過後,他好像很久都冇接到過她的電話。

當年年少無知,從冇聽出女孩話語中的哽咽。

那次她消失了多久,半年還是一年?

再次相見,她已換了裝束,短髮帥氣的假小子不見了,而是長髮披肩,烈焰紅唇的知性尤物。

她身邊圍繞的花花草草也越來越多,最開始的陳傑,然後是其它狂蜂浪蝶,想要擠到她身邊都要費好大的力氣。

深夜裡,他是否有過後悔?大概,是有的吧!

之後再出現在她身邊,他的身份多是陳傑的僚機,不管有多忙,隻要約她出來,總能在人群裡見到那朵盛開的芬芳。

可他卻不能靠近,離得太近,他怕再次將她傷到。

李默白對自己認知很清晰,他是那種喜新厭舊的人,雖然很討厭這種的性格,但他明白,他就是這樣的人。

小時候課本剛到手裡還能新鮮兩天,兩天後,內容大致翻過,課本便被扔到一旁,棄之如敝履。

任何東西,新鮮感在他這裡都不超過兩天。

他怕,女孩在他生命裡陪伴的時間太長,比父母都長,兩人一起上幼兒園,一起上小學,然後是初中、高中、大學,或許不是同桌,但她的位置,比所有人都重要。

他怕有一天厭了,讓那個她從生命裡消失。

離的遠一點,再遠一點,看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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